湘质监食明电[2008]34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委、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省各乳制品生产企业: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关于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8]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委、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全省各乳制品生产企业认真做好市场乳制品的全面清理检查工作。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对厂内库存和进入流通环节销售和待售的,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开展清理检查,进行三聚氰胺的批批检验。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送至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湖南)]进行检验,其他乳制品企业具有检测能力的可自行检验,没有检测能力的可委托有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三聚氰胺不符合限量值的,企业必须立即向当地的质监、经委、商务、卫生、工商、食药等部门报告。9月14日前生产的各类乳制品要进行批批检验,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能进入流通环节销售;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各类乳制品,要批批检验合格才能销售。
二、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委、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职能分工,对全省各乳制品生产企业各项清理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的乳制品,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查,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或产品三聚氰胺不符合限量值的,应立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予以曝光,并依法从重进行处理。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将清理检验结果于每天下午5时前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结果报表(附后)于10月20日以前报所在市州的质监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再由各市州质监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汇总至省级质监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同时要报送产品销售地的省级商务和工商部门。报送信息项目要求及格式见附件。
四、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相互通报工作信息,确保清理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杜绝问题乳制品的危害。要认真做好消费者解释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经委 省商务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十月十二日